旺角四樓宇後梯列為危險建築物
建築事務監督今日(星期四)宣布旺角四幢有三十三年歷史的樓宇的後樓梯 危險建築物。
首席政府 屋宇測師發表聲明,指該四幢七觸高樓宇,包括地面店鋪和各住 宅軍位有可能成為危樓。
該等樓宇位於甘芳街第二十六號、二十八號、三十號及三十二號,為戰後與建 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物·天面及地板為鋼筋混凝土,為内板的磚牆·
樓宇的室外後樓梯破舊不堪,鋼筋混凝土構件嚴重爆裂。
該等樓梯已不能作經濟的修蘇工程,必須封閉及拆卸。
樓宇後面部分差不多每層都出現破損的鋼筋混凝土構件·樓宇前端大部分亦有
類似的較輕微破損情況。
拆卸該等後樓梯湼令樓宇没有足夠走火通道,使樓宇婕為危險,故該等建築物 須整幢拆卸 ·
築事務監督發西人表示,破損部分看來是各樓宇業主在過去没有為樓宇作適 當維修所致 ·
儘管建築物條例没有規限兼主浪不斷維條名下樓宇,他說精明的業主應作上述 措施以保障樓宇的價值,
發言人並表示,如各米主願意重建後樓梯,則建築事務監督習考應各業主對有 關工程的正式申請
然而,在有關回復樓宇安全的工程完成前仍有封開樓宇。他估計大約有一百五 十人會受封開影響,
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危楼組人鼻在去年十月加强檢查各區樓宇後發現這宗案件+
监局擬於今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向香港地方法院申請封閉令的通知 書已於今日在各有關樓宇張貼
-
完
|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