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須於五月二日前 填交薪酬長俸報税表
税務局今日{星期二)提醒各行業僱主須於五月二日前將薪酬及長偉報稅表填 妥寄回 +
税務局發言人表示已在四月二日發出超過十萬零八千份八九至九零年度的薪酬 及長俸報税表,
他說:「任何人士不依照通知書規定,在五月二日前填交報稅表,均屬違法, 可能會受罰·」
他說:「填報不正確資料或虚報資料意固瞞稅,或協助他人瞞稅,都觸犯税務 條例」
「一經定罪,違例人士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及繳付相等於逃税款額三倍的附加 罰款」
「最高法院上訴庭最近警告逃稅者,一經定罪,可被判即時入獄,不得緩刑,」
發言人補-
說:「根據稅務條例,僱主有責任填報一切有關屬下僱員就職。 職或離港的資料,以便稅務局評估薪俸稅·
他重申觸犯稅務條例可能會被重罰,
僱主如有疑問,或至今仍未收到報稅表,應立即致函香港郵箱 號或致電 八九四 二零三零向稅務局查詢·
住户開支統計調查進行順利
去年十月展開的一九八九至九〇年度住戶開支統計調査至今已進行一半,這項 統計於今年九月完成·
統計處發言人說:「過去六個月,約有二千三百個住户參與這項統計·直至現 時為止,市民的反應令人鼓舞,被邀請參加這項統計的住户一般都十分合作,操 供所需的資料,以協助繪製新的消費物價指數,」
離
11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