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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畜轉說,香這政府大融上容許商界人士自由運作,但仍制訂了個别的條例以 對某些範圍如證券業,銀行業和保粮米等實施審慎的監管。
馬畜ㄊ又指出,普通法有關商務的其中一個值律提及的層面走豁免條款·
他解釋說:「長久以來,管制免責條款純靠普通法,而香港法院對於這些免 條款,特别是在消費合約中出現的,愈來愈有熱意。」
他說,這些免賁條款,即將瀋受到新制定的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的詳細明文的束
該條例於今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至於香港商務法的另一個來源,馬躇君說很多有關商務的國際協融都引伸至香
他說:「目前,國際性協識只能在英國肯首和授權之下引伸至香港,而由一九 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則需要中國的甘首和授權·」
「由現在至一九九七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致力確保那些原已應用於香港的 國際性協議會越繕適用於將來的香港特别行政區」
馬畜ㄊ說,香港一直面對一扇力求平衡的挑戰,一方面要確保資本經濟社會所 需的商業自由,而另一方面必須確保有一個秩序井然的市场和要保障公眾—尤其 任消費者,免受無能或無良商人所迫害,
他認為香港在達致這個平衡方面十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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