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第一期的一般分配部份項下將有一個「餘下類別」,佔名額 500個,分配予那些異術專門技能或專業資格,而所嬷徵的職責對直 至一九九七年出瞶成功管理香港起重要作用,但又不屬於該計劃中列 為「世要」職業組別的人士。
19. 本摘要的附件說明第一期內各組別可能獲得分配的名額約数。
申請程序
20.
申請書須於指定日期之前遞交香港政府。督導小組會為每一職 業組別及該組別中任何個別職業建議給予特別情況分数的條件。香港 人民入境事務處負凿審查申請表,並按上文第9段至第15段所列器的 因素評分。每一職業組別中所有申請人的資料,將輸入特別設計的電 腦系统,按得分的多少,初步排列出申請人的先後次序。督導小組審 查每組別的申請人次序後,可再由於顧及某組別申請人的不同情況, 以及為解決「多位申請人得分相同」問題,建議就特殊情況分數作進 一步调整。在調整分數後,再重新列出申請人的先後次序。如有必要 ,可重覆上述程序。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就每組別可供分配的名額, 再列出看來可獲接納以及可能會遭拒絕的申請人名單。該兩份名單將 呈交螢襻小組審查。
21.
那些表面上谮來可獲接納的申請人,將由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 曾見,以便查核申請表上填報的資料。此外,亦會進行調查,以便查 出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關申請人的品格不良。
22.
假如上述調查的結果令人滿意,可獲接納申請人的資料將由督 襻小組提交總督。如總留對該等資料滿意,將向國務大臣推薦該等申 請人可登記為英國公民。若有任何申請入不能通過這些調查,在得分 表上的下一位申請人將獲安排合面,並接受同樣的品格調查。如結果 令人滿意,他將可被推薦獲得登記。未能取得足夠分數以及不能通過 品格調查者的申請將被拒絕。
23.
假如有若干申請人取得同樣分数,而每一組別可供分配的名額 又不足夠分配予所有獲得同樣分数的人時,總督将可行使酌情懼,選 出可被推薦獲得公民身份的人。
附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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