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宣言條例草案草稿 今公布作兩月公業諮詢
香港政府今日(星期五)公布一項名為一九九零年香港人權宣言條倒草案的白 紙條例草案,並且連同一份解釋該草案内容的註譯,諮詢公眾意見,
政府發言人解釋說,人權宣言條例草案的草稿建議使現時已適用於本港的公民 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内的條款能夠在香港具有法律效力·
他說:「該條例草案將使現
公约内所列黏的 利和自由可在法庭裁決。 意思是任何人根據這條例草案所享 條例草案所享有的權利若 任何法律或行政措施所違反,可 向法庭尋求補償。」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内適用於香港的條款畬確立於香港最高的憲法文 件内,即一九九七年前的英皇制誥和九七年後的基本法
發言人說:「因此,公約内適用於香港的權利在一九九七年之前及之後曹凌駕 於香港制定的所有法律之上,」
他說:「人權宣言作為公約的體現,是測試香港制定的所有法律的標準,」
發言人指出,為進一步強調人檔宣言的重要性,政府在宣言内文加入一條釋 條款,要求法官盡可能按符合人根寬言的原則解釋現行和將來的法例,
他說:「此外,我們建議,作為慣例,未來的條例草案應加入一條款,使其受 人權宣言規限·」
政府亦建議在人權宣言實施後有兩年的「凍結期」
他說:「凍結期只會影響現行的法定條例,而不包括普通法或行政常規及程序」
「普通法或行政常規及程序,在人權宣言生效之後可根據宣言受到質疑,」
「在人權宣言雷施後制定的任何新法例及現有法例的修訂,均可根據人權宣言 而受到質疑·」
他指出「凍結期」的主要目的是讓當局有足夠時間消除現行法例任何不明朗的 地方 •
1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