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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差餉繳納人現時應已收到當局根據差餉條例(香港法例第一一六章】徵收上 述差餉的通知書,任何差餉繳納人如仍未收到通知書者,可携同以往任何一季的 差餉通知書到下述任何一間務署辦事處繳款···

(一)香港雪廠街十一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庫務署中區收支辦事處(由雪廠街 樸門入};

(二)香港格局街廿八號國賓大廈一樓庫務署北角分署:

(三)九龍彌敦道四〇五號五樓庫務署油麻地分署(由街市街攢門人);

(四)九龍太子道三四八至三五二號民生商業大廈二樓庫務署九龍城分署(太 子邀與聯合道交界)

任何差餉繳納人如仍未收到通知書,亦未能提供以往任何一季的差餉通知書者 ,應即向香港雪廠街十一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十樓務署差餉組查詢,

任何差餉繼納人如無收到通知書者,仍須依照規定,在一九九〇年一月三十一 日下午四時前線交差餉,否則政府可根據差餉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按照所欠 數目加徵百分之五附加费,如在繳款限期過後六個月仍未清繳,政府可按照所欠 數目(包括百分之五附加費在内 ) 再加徵百分之十附加费·

已邁交有效且接付款授權書的人士請注意:差餉應依照通知書指定的辦法,以 郵寄方式或在本署任何辦事處繳交,除非通知書載有「將由自動轉帳系統付款」 等字樣,則差餉會於一九九〇年一月三十一日由其銀行户口直接支付,如由銀行 戶口直接支付,差餉繳納人須確保其銀行戶口於該日有足夠存款,

差餉繳納人亦須注意:腹於上述日期或該日前總納的款額,已於通知書「線 總額」一欄内用箭咀指明,空置物業亦須繳納差餉,但已維數額可在朗條例第 三十條列舉的情形下申請發還。不過,根據第三十一一n)及(二∝】條的規定, 物業在空置前,如全部或主要供作往宅或停泊車輛用途,或擬供作這些用途,則 已繳納的差餉,概不發還一因政府頒令空置的則不在此限)

為省去排隊的麻煩,庫務署促請差餉繳納人以郵寄支票或匯無方式付款,或者 早前往通知書背頁所列任何辦事處繳交·

一月至三月差餉 須本月底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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