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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一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作細微修訂

政府應報今日一星期五)刊登的一九八九年司法一雜項修訂一條係草案建 對數條現行的條例作出若千細微的修訂

草案建游修訂刑事訴訟程序與刑事訴訟程序證人津貼)規則,以容許勝 訴的被告人及原告人可以領取舘人津貼,而有資格領取證人津貼的人士的特别亦

草案將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從而可在起訴書内加控任何以寶或酴據為依 據的罪項,而這些事實或證據可以是「裁判司條例」所述的「忸須被告出庭接受 裁判可初步審訊即可轉解的案件」所披露者·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所提及「開庭期間」透過時的用語會被刪除,因為最高法 院原訟庭並魚「開庭期」的,

草案亦建港從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删除有關盜竊(LHRCENY)和一些其他 陳舊的普通法不豉罪行,這些罪行已雅盜竊罪條例攢除的了。

草案將修訂刑事訴我程陀佛,以規定如已根據人民入境條例發出針對某釋 囚犯的遽送離境或過解出境令,則毋須發出監獄監管令·

裁判司條例亦修訂,以規定證人在作供時須作出明,表示她明白所作供詞 如腰虚假或他並不相信其為真實,則會被刑事起訴·

草案亦提出若干修訂,以將有關以不在現場為理由的申辩通知書的規定擴大至 包括地方法院被告人,

目前,對以不在現場為理由的申辩須發提出通知事的規定只適用於在最高法院 原訟庭法官和陪審團之前召開的審訊·要求提出通知書的作用是讓控方有時間求 証一項以不在場為申辯理由的細節,以便如果控方信納該不在場理由乃其或 者可能是再食時,可能中止檢控,

提交以不在現場為申辯理由通知書的 心的規定捻至地方法院,將可以為法院及警 方節省時間,

草案亦建議賦予地方法院法官檻力,可以判處同期執行或連續執行的監禁期, 以總刑期不超過七年為限,目前這項權力只賦予最高法院原設庭法宮,

現時,地方法院法官受限制只能判爲連結執行的監禁期,並以不超過七年為限,

一九八九年司法(雜項條訂)條例草案將於明年一月十日提交立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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