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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建築署署長支持的申請原則上獲得批准後,有關的學校會接獲通知去索取 工程的報價,或委任一名認可人士並安排進行招樣,

在建築望署長推薦接納某一項報價或投標後,有關當局才會正式批准動工

由開始申請至原則上給予批准為止,通常需時約十二個月1

他表示至於較為緊急的修撈工程,可隨時提出申請,而原則上的批准通常會在 一個月至三個月內發出,

至於西貢恩光兒童院學校的個案,根彦表示該校是同小規模的特殊學校,收 容四十六名精神不健全的兒童,其中三十八名是寄宿生

他指出該事源起於數年前建築拓展署在校方接訴學校附近有人進行爆石後作出 調查,而在調查過程中於一九八五年初發現校舍有修的必要·

建築拓展署當時指出,雖然鮮有證據證明校舍蛍因爆石而受損壞,但由於校舍 的結構和排水渠均破舊不堪,該校應立即委任一名認可人士,就校舍和排水渠的 修擬定計劃書,並且提出有關的費用估計,他表示這些工程會被計作較為緊急 條舊並可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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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可惜經過十個月後有關方面在一九八六年一月才委任一名認可人士, 而再過二十個月始行於一九八七年九月呈交修養的费用估計,」

「而修葺工程需費約達二百萬元,」

「在此期間,校舍的狀況繼續轉壞。」

教育統籌司表示,在這個階段,建築署署長認為重建整間學校可能會比進行大 型修葺工程更合乎成本效用,特别是擴建校舍的計劃已另外在一九八七年初獲得 批准,故只建議進行驗恪,使該校在重建前能維持在可使用的情況,

他說:「滿局於一九八八年二月將此丰通告校方,並於同年四月要求校方的顧 閎公司估計進行一項結構力評估研究,以及修籬校舍以延長其使用期至四年左右 所帶的費用・」

「顧問公司於一九八八年六月提交成本計算,但直至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建築 署署長始建議應委托顧間公司進行研究,以確定所需修工程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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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啟彥表示鑒於這項計劃進展緩慢,越來越受關注 - 教育署在本年一月與校方 及顧閲公司舉行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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