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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朝注意:下稱已於昨日經新聞發布機發出,

高齡人士住所工作小組報告印就

一份經跨部門工作小組制訂研究高龄人士房屋需求的報告書,己經印備,現正 向有關團體派發,徵求意見·

該小組由社會福利署署長黃錢其濂和房屋署副署長馮通共同擔任主席,小組於 八八年十一月,經當時的房屋委員會管理小組委員會建議成立 ·

在報告書中,小組作出結論指出應以足夠的輔助服務令高齡人士繼續留在社區 内生活 ·

為此,小組認為当局應提供更加利便的社區輔助服務,並鼓勵老人善用該等服

小組同時認為應優先處各類專為壯健老人而設的房舍設施,同時當老人從一 類房舍設施轉移到另一期時,有關方面應力求順利進行,

工作小組的主要砫識包括:

*推行一個家有老人申請公墨新計劃·根據該項計劃-若年青家庭與年老父母或 需供養的年老親屬同住,可獲准申請在新市鎮公共屋邨的同一幢大厦編配兩個 獨立軍位

* 查局應啟動新市鎮的年青家庭將居住在公共屋邨或私人樓宇的年老父母或親像 加入户籍,並申請位於新市鎮的較大型軍位,此外,並准許新市鎮的年老父母 或親屬將居住在市區舊型屋邨的子女或親屬加入户籍,以便申請調遷往新市鎮 的較大型軍位 ·

* 當局日後在興建或重新設計公共屋邨時,應考慮人口的結構,使建成的房屋能 全面照顧各組别居民的需要,包括摆供「老人住屋」、老人院、護理安老/ 哋軍位及家務助理服務军位等,該些軍位應可按該區的人口結構而擴-

或彈性 調配•

* 根據家有年老父母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公屋的家庭,若已名列輪候公屋登記卅滿 兩年,應可提早兩年獲配公屋,此計劃的適用範園不應局限於家有年老父母的 家庭,而應擴展至家有受供年老親人的家庭,

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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