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局接納紀律部隊薪酬常委若干建-
港督會同行政局已決定接納紀律部隊薪酬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謝對「紀律部隊 薪酬及服務條件檢討委員會最後報告」内若干事項所作的建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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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 巠期! ) 表示 - 港府在接納紀律部隊薪酬及服務條件檢討委 員會的毀後記告後,由港薈於今年二月季出該常務委員會,
發言人說:「港府要求常委會優先考慮的事項有駕駛及潛水津貼、消防處不同 组别人員向等薪酬,以及消防處一般紀律人員,劃分為兩個不同酬組等問題。」
根據檢討 最後報告,大部分駕駛及潛水津貼已於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体 止支付·常委曹安讌於同日起恢復支付該等津貼,
發言人說應按不同技術水平支付津貼金額
他說:「建議的駕駛津貼額是普通駕駛每月二百元,需要額外訓練的駕駛每月 二百五十元,建議的潛水津貼額是基本課程及格的人員每月二百五十元,高級課 程及格的人員則每月五百元。」
消防處救護員和控制組人員傳統上是與行動組人員同一薪級表的。
檢討委員會建議控制及救護組員佐級人員應較行動組人員低一點,而消防隊 長 ( 控制組) 康較消防隊長(行動組)低兩點
發言人說:「常委會建議基於員工管理的原因,應恢復給予不同組別的員工同 等薪酬,由一九八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常委金亦建議雖然不同職系應獲不同酬,但在酬方面一般紀律人員不應再 分為兩組,
他說:「常委會的結論是,分類並不必要,且會因標明個別服務而造成不良影 響,破壞紀律人員與消防處内部各不同组别人員之間一直以來的良好工作關係,]
「常委會亦指出在實行檢討委員會的建議之前,除了個別薪級表外,各種服務 間並没有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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