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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居民來港團聚計劃公布
境事務處三樓入境簽證組,保證人在港的居留必須不受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所限 申請書可由在港的保證人親自交往九龍尖沙咀(東部)麽地道六十一號人民入
(二)年長父母了受供養子女可申請來港與他們在港的子女1父母團聚· (一)丈夫1套子(連向他們的子女) 可申請來港與他們在港的配偶團聚;
的澳門身份證不少於七年並在澳門定居的下列兩類前中國居民,可申請來港: 人民入境事務處今日(星期三)公布,凡持有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四日後所簽發
市民如欲查詢這巧 來港團聚 計劃的洋
處的詢問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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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撥電:三—七三叁壹二六與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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