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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新界政府土地 持换地書者可承批

屋宇地政署現正接受持有换地權益書(甲/乙種公函)之註冊業權人,申請承 批三幅新界土地,

其中一幅位於上水第二十八區,面積約三千一百八十一平方米,作非工兼用 {貨倉除外)但第三層以上只准作住宅用,

根據建築規約,承批人須於一九九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以前,完成不少於九十五 百四十三平方米之樓面建築面檳,

其餘兩幅土地分别位於沙田馬鞍山第一百區和屯門第二十八日區,二者均作非 工業用一貨倉除外)

位於沙田的一幅土地,面積約三千零三十九平方米,建築規約規定承批人須在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八日或以前,完成不少於一萬四千六百八十八平方米之檳面建 築面積

屯門的一幅面積約八千四百平方米,建築規約規定的地積比率為九點五/五及 晏高上蓋面積為百分之六十六點六,此外,建築物限於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或以前完成,

申請承批上述政府土地人士,可選擇以「期齡」投標或「幣值化乙種公函」 標申請,前者將享有優先權,而後者須按照本年三月二十三日政府憲報刊登之幣 值表計算·截止申請日期為本年八月十八日正午,

五份投標書競投花園道土地

屋宇地政署發言人今日(星期五)表示,花園道一幅土地今日正午截標,共接 獲五份投標書。

該幅土地面積八千五百四十六平方米,位於中國銀行新眞與美利大廈之間,限 作非工業用途(可包括酒店及有体服務的公寓,但貨倉及住宅用除外),連同 一個有五百個单位的公衆停車場。

根據招標條款,投標者須提交一份初步發展概念書,而屋宇地政署將需時研究,

發言人綪說:「當局將盡快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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