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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物所阻礙,

另一項規定是設置

黄順議員的問題是,紅於目前規定所有新訂的法例必須以雙語形式制訂· 局現正採取何種措施,以確保本港的律師均精通中英兩種語文·

律政司表示由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起,所有新條例,即獨立及非條訂現有法例 的條例,均要分别以中英文草擬。同時,律政司翺亦早已著手把現有法例翻譯成中 文

當局正制訂連串措施

碱低救火工作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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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正在制訂一連串的措施,以減低消防處在外牆加設裝飾物而封閉了窗户的 建築物進行救火工作的危险,

保安司班乃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給田北俊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 覆作上述表示,

班乃信指出,立法屬於較早時獲悉,窗戶並非多層建築物所必需的出入和走火 通道 ·

他指出,这火警發生時,樓梯是多層建築物住客的主要走火通道,也是消防員 的主要出入通道.

班乃信說:「在食肆外牆加設的裝飾物或招牌,即使將窗戶封閉,也應該不會 構成問題,只要出口及走火通道 阿暢通無阻,可作原來設計用途便行,

「不過,這類在外牆加設的裝飾物會阻礙魂烟的散出,令建築物内的火勢加速 蔓延,從而使救火的工作更加困難·」

班乃信指出消防遠處長曾考慮如何滅。

危險的問題,並正在制訂一連串的

這些措施包括規定樓宇的大小如超過某一限定面積,而易燃物質的平均數量又 超過某一限定數餓的話,便須在樓宇内裝設自動灑水系統

或規定建築物外牆上某一百分比的窗户,不得受學

立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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