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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專業行業水準 立法局今二讀西草案

一九八九年建築師註册條例草案與一九八九年工程 注彤條例草案今日(星期 三)提交立法局審潑·

地政工務司班禮士在動潑二館上述兩項旨在提高及維持該等行業人士的專業水 準的草案時表示,草案的第一項目的是使市民確實知道,那些聲稱有專業資格的 建築師和工程師,都是真正受過適當訓練,有資格在本港執業的人·

他補-

說,註册的目的並不會造成「只僱用注册人士」的情況,亦不表示米 學會可採取限制性的措施,

他說:「當局及有關行業亦相信,這項法例將可提高及維持該等行業的專業水 # · J

班禮士解釋說,當局支持為專業建築師及工程師訂定注册制度,因為當局與有 關行業都知道,市民對該等行業有若干程度的混淆,他們不清楚工程行業中,各 個界別的區分,亦不清楚合資格建築師與自稱為建築師,但不一定持有該行業資 格的人的分别。

他表示合資格人士,並不是强制必須注册,不適,使用「注册建樂師」或「註 丹專業工程師」的名街肯定會帶來明類的益處,

根據工程師注册條例草案(第二十九條) 規定,註冊專業工程師必須聲明他們 准得資格的所筵界別,使别人清楚知道他們所專長的真正界别

即使如此,不註册的專業人士仍可在本港執業,不過,他們不可以暗示自己經 已注册·

注册的主要條件是,申請人除須符合有關的學術及專業訓練水準外,還須通常 窖於本港,並在本港有幾少一年的專業工作經驗,

在初期,獲得註卅與獲偉執行建築物條例所規定工作的權利並無關連,雖然常 局認為規定注册後始有該項權利會有益處,當局會在該項註册制度發展健全後, 再作考慮,

班禮士表示,條例草案規定注册須由註冊管理局辦理,管理局由學會的理本

委任,但運作上則不受制於專業學會,管理局的瞧能及椎力,載於建築師註册 例草案第八、九、十條,及工程師注册條例草案第七、八、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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