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染污事不宜遲
立法局謙員鍾沛林今日(星期三)表示,本港的居住環境已受到非常嚴重的污 染,政府應不再遲疑,加速竄行防污抗險的工作,
鍾沛林是在立法局辯論環境污染問題白皮書時發作以上表示,
他覺得水質污染的問題,在本港整個環境防污設施中是一項比較緩慢的工作; 若以一九七一年的「香港污水排入大海」的調查報告來說,現時白皮書建識把水 污染管制條例由八九年八月至九一年分段擴大適用於全港水域,則保護海水的行 政措施實比整個防污策略薄了二十年,
他說:「白皮書雖已定出一個水質防污工程規劃的時間表,但仍應察水污染 的嚴重程度,再考慮分開進行優先處理,並要注意在執行水污染的管制措施時, 若有工農漁業或商住戶受到影響,當局應在需要時考慮給予合理的幫助或補償·」
噪音污染的問題,他表示白皮書承認現時最習遽的一種噪音是交通噪音,但一 涉及立例管理,態度就遲疑下來了,
他又說:「白皮書建的補救辦法,主要替重為受交通嗓音嚴重影響的學校提 供隔音設備;其次是像港島東區那樣,在部分路面重鋪一種可減低噪音的物料 這些措施,證明剌耳的交通噪音不是無法控制的。」
「在實施道路車輛噪音管制的同時,英國有噪音賠償的條例,他認為,交通噪 音是可以而且應該立法管制的,基於公平的原則,對違犯管制的車輛可予處罰, 受影響的居民及商户亦應獲得賠償,
他建議說,除非交通可以根本改道,凡需要裝置隔音設備的居民,当局給予 合理的資助;但如果用盡方法都不能解除噪音困擾,政府就應該收購其樓宇單位 即按照市值給予相當的賠償·
他說:「在香港,對於受到公共設施影響的商住戶,已有給予合理賠償的先例 ;即正如白皮書所説,政府對受交通噪音影響的學校亦提供隔音設備,所以立例 管制車輛嗓音及實行噪音賠償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良好方法,」
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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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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