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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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孿生保健服務計劃修改
學生保健服務計劃將於一九八九至九〇學年開始進行一些實質修改,但須待立 法局財務委員批准有關的額外財政承擔後始行實施。
行政局今日(星期二) 得悉這些由孿生保健服務工作小組所建議的修改,
根據新的安排,學生家長可繼續選擇一位在學校區内參加學生保健服務計劃的
參加學生可在該年内任何時間嵩感到不適時,向他們已選擇及登記的醫生求診·
除了現時為參加保健計劃所繳付的十元登記費外,家長將須在每次求診時支付 診金十元
醫生必須提供最少兩日的藥物給有需要的學生,而毋須額外收
參與計劃的醫生須在家長選擇保健醫生時,向家長說明這項計劃下的診症時間
保健醫生須在有關診症時間内,為參與保健計劃的學生提供與其它病人同等的 診療服務 ·
每次十元的診金费用是由學生保健服務委員會訂定,較現時政府門診費用每次 十三元為低 •
如家長無力支付费用,可帶其子女向政府門診服務求診,這些門診服務可安排 免收費用
學生保健服務委員亦就政府每年給予保健醫生的非經常補助金作出檢討,這 些補助金自一九八四年以來,並無作出調整。
委員會及政府認為,在一九八九至九〇學年,合理的非經常補助金應由每名學 生六十五元增至一百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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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參與學生保健服務計劃的學生人數與本學年的相同,即約四十三萬八千 人,別政府一年用於非經常補助金的開支將由二千八百五十萬元增至五千二百五 十萬元。
當局將在一九八九年七月五日立法局財務委員會的會融上要求委員會批准調整 非經常補助金及有關財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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