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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的士

(四)巴士

所有認可總重難超過五點五公噸而車長逾十三米的貨車;及净重逾一公噸亚是 逾十三米長的組合車輛的一部分的拖架,必須在車尾裝上「長車」的反光標 記

車主不應自製此等標記,應向專門製造商洽贈·

(五)巴士及小型巴士

(六)貨車

下列規定將由一九八九年八月廿五白起强制性執行:

的士咪錶的構造必須符合規例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及四十四條的規定 的士咪錶必須能顯示行李、動物或雀鳥、隧道和渡輪收費之附加費,這項規定 並非硬性要求的士使用電子咪錶,不過如果機械式咪錶不能顯示附加費,則該 等咪錶不能於八月廿四日後合法使用1

下列規定將由一九八九年八月廿五日起强制性執行:

軍層和雙層巴士側窗開啓時,由巴士厢地面起一米高處必須有適當的防護設施 ·

下列規定由一九八九年八月廿五日起强制性執行:

巴士及小型巴士的梯級、車廂地面、樓梯、入口、出口、車門、緊急出口之標 誌、位置和操作,出口通道,通道之高度和開度,乘客坐位及司機座廂的構造必 須符合規例第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六十九、七+、七+一、七十 二、七十三及七十六條的規定,

下列規定由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强制性執行:

根據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條例,所有類型貨車,即輕、中和重型貨車,必須 嚴格遵守在車輛登記文件内註明之座位限額,最多只可载五名乘客·

所有乘客必須有座位而全部座位的構造均須適當,並須穩固地安裝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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