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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應

停課安排據經驗作出

現時因天氣惡劣而要停課,及由於假别地區天氣或交通情況引致上學困難而須 家長自行決定是否送子女上課的安排是按照經驗和常理來決定的,

根據這些安排,教育署定期向所有學校及透過學校向家長發出通告,指導校長 及家長在天氣惡劣引起危險時,應採取甚麼描施·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客瞿潘永祥議員與五月二日 暴雨有關的題時作以上表示,

市立之强調,他很明白議員關注在遇上如當日所發生的突如其來暴雨時,当局 應竭盡所能,確保學童安全的問題,而他也有同感,

他解釋說目前的安排是在天氣不穩定時,教育署會派員二十四小時減值,該人 骨與皇家香港天文台、新聞處及方保持聯絡,如需要停課,教育署署長根據 所得資料,親自作出最佳決定,

他說:「到情況顯示有要時,教育署會在上午六時十五分之前宣布上午班和 全日班是否停課,及在上午十一時之前宣布下午班是否停課,使家長在讓子女回 校之前,能得悉有關情況,」

布立之指出箇中的難處是大雨有時極為局部性,且往往不能預測,

他說:「所以校長或家長有時或須主動採取任何配合地區情況的安全措施·」

為此,教育署定期向所有學校及透過學校向家長發出通告,指導校 天氣惡劣引起危險時,應採取甚麼措施

布立之說:「該等通告解釋在甚麼情況下學校可停課;强调校長確保學生安全 的遺任;以及說明在什麼情形下,即使情況未致須宣布全面停課時,區内學校亦 可視乎天氣情況停課」

「通告亦强調,學校應提醒家長,遇著區内天氣或交通情況引致上學困難時, 應自行決定是否送子女回校上課,也籲請校長不要懲罰在這情況下缺席或遲到的 學生」

「上述安排是根據經驗而訂出的,我覺得頗為合理,」

市立之表示他個人想不出這些安排有甚麼可以改善之處,但歡迎議員提出意見, 立 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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