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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處籲請市民 勿損毀自然資源

漁農處今(星期二) 日忠告市民不應捕或設陷阱捕捉野生動物,及不應在郊 野公園或郊區砍伐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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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亦不應在郊野公園或郊區任何非指定燒烤地點生火,

這些行為均屬嚴重違反法例,曹被重判罰款及入獄,

漁農處高級自然整理主任張文剛是繼昨晚本港一間電視台的一項新聞報道而發 出上述忠告,該項報道提及一個遠足協調教導成員捕准及設陷阱捕捉野生動物和 砍伐樹木生火煮食方法,作為野外求生技倆,

張文剛對該等活動表示關注,因為有關行為似乎已經違反了三條由漁農廂執行 的法例,

他說根據保護野生動物條例,在本港捕獵或設陷阱捕捉野生動物,或擁有捕獵 動物的工具等均屬違例·

他說:「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

在郊區砍伐樹木是違反林區及郊區條倒,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入獄一年,

張文剛說:「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别地區規例和林區及郊區條例,在郊野公園或 郊區任何非指定燒烤地點生火均屬違例·}

「不滿火種由誰人點引,所有使用該火的人士均可能會被拘控·

在郊野公園非法生火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一年,而在郊區非法生火者 用可被判最高罰款二千元及入獄三個月,

張文剛說漁農處將就該等懷疑違例事件展開詳細調查,始決定進一步行動,

然而,他特别提醒市民有關保護本港野生動物及郊區環境的重要。

他補-

說:「野生動物及林木在自然環境下供人欣賞,而不應任人恣意捕猎 設陷阱捕捉或砍伐,」

他續稱:「任何可引致山火的輕微疏忽,均可使數以百公頃計的林區被燬,如 市民在郊遊時不小心防火,終有一天郊野林區盡毀,逼使市民在家渡週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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