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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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說,環保署今日開始接受建築嗓音許可証的申請
他說:「本年八月十七日開始,如果没有有效的建築嗓音許可証而在晚間或假 日任何時間内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使服違法,一
「而本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後,所有日間進行的撞衆式打樁工程必須先取得許可 証·晚上則完全禁止捷傘式打枯,」
「相信這樣的安排會讓建築業人士有足夠的時間申請許可証及計劃其建築工程,」
他又說,違例者初犯最高罰款五萬元,每次再犯十萬元,並加每日最高罰款一 萬元
發世人補-
:「希望有關人士注意的是:在噪音管制條例下之條款按憲報公 布的日期實施之前,使用機動設備進行之一般建築工程,如在晚間或假日進行, 目前仍然受簡易程序治罰條例管制,必須獲發有效的施工許可証,方可進行工程,」
「預計在許可証制度實施之後,過量的建築嗓音將受到抑制,而當有關鄰近璃 境及工業噪音的管制條款在今年稍後實施之後,環境將會進一步改善·」
今日的憲報同時公布任命沙田裁判署的裁判司來明德為噪音管制條例下之上訴 委員會主席,
發言人說:「成立上訴委員會的目的,是要確保嗓音管制監督所作的決定及提 出的要求,均屬公平及合理·」
上訴委員會成員共有二十人,來自社黏上不同背量,包括關注環境人士、工 界人士,專業人士、學術界人士等·
他們是蘇沙、李澤培、堵綏滿、張金龍、麻創、張佑啓教授、趙需聲、熊永達
、林健枝博士、劉榮廣、劉少瑜、梁廣瀨、林達禮、東尼、溫石麟、黄踢榮博 士、梁天塔、馮兆榮、司徒蓮及夏禮迪·
為協助有關行業了解申請手續,當局已印備「如何申
子,派發給有關人士,任何有關管制建築嗓音條款或申請許可証的詢問,可向强 境保瞵署噪音管制組提出,地址是香港軒尼詩道一百三十號條頓中心二十七樓, 電話五—八三五二三四
*音許可証」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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