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使用化學物質 須予標記安全處理
一九八八年工廠璧工業經營(危險物質) 規例,將於本月十五日正式生效,
該條例本年六月中在立法局通過,旨在對香港工業常用的三百三十一種危暄初 質的分類,標記,安全使用和處理,作出規定,
根據這規例,這些危險物質根據其基本危險類別而被劃分為七大類,包括有毒 腐蝕性,易燃,爆炸性,助燃,刺激性及有害,
勞工處首席工廠督察總監葉玉麟今日(星期日)表示,所有裝載規例内指定的 危險物質的容器,必須由規例生效日期開始,加上標,而標簽須符合規例附表 所規定的形式·
葉玉麟說:「指定工米經營的東主,須負責依照規定的方法,將在工場使用、 處理及貯存的危服物質加上標籬,」
危險
「所有標須包括以中英文書寫危險物質的化學及一般名稱,有關物質的危险 情況說明和安全分類,以及顯示基本危險的標準符號·」
「該東主亦須向僱員提供資料,解釋處理該等危阪物質時可能遇到的危眕及須 採取的預防措施;提供足夠的安全指示和訓練,以及防謹衣物和設備;並確保 員適當地使用該等防護衣物及設備。」
上述規例亦規定僱員須正確使用僱主提供的防護衣物或設備,並禁止在使用危 阻物質的工作間飲食或吸烟·
葉玉麟表示:「規例規定東主違法的最高罰款额由二萬至三萬元不等,而僱員 違法的最高罰款額則為一萬元」
勞工處工廠督寨科已印製參考和技術性瓷料及小册子解釋規例之内容,
這些刊物包括一本供工業機構東主查閱的「工業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籤」 參考室,及供市民查閱的工廠暨工業經營(危險物質)規例指南和雨款圖文並茂 的軍張
葉玉麟說:「市民可到中區海港政府大樓十三字樓工業安全訓練中心或工廠督 梁科各區辦事處-免費索取各類册子及軍張」
他補-
說:「該中心還有少數的化學品橡樣本,上面註有化學品危險性,安 全資料及危險榛配,供工廠東主索取。」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