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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百五十二名越難民身份審定

政府已為另外一百五十二名在本年六月十五日後從越南抵港要求庇護的人士完 成甄别程序,審定他們的身份,

一百五十二人中,十五人經証實為難民,分別為四組人士和五名單身人士,他 們已獲轉送往難民中心等候移居外國

人士」

其餘一百三十七人,包括二十九組人士及三十名軍身人士經審定為非難民,他 們將留在越南船民中心等待返越南·

政府發言人說:「人民入境事務處人員已將甄別結果通知書發給這批尋求庇

「當局已通知經審定為非難民的人士,根據人民入境條例他們有權提出反對, 並且有權利就提出反對事宜獲得律師服務·」

「聯合】難民專員公署會作出安排,確保所有律師服務的人士均可獲得這 種服務·」 J

發含人指出,甄别程以聯合國一九五一年難民地位公約及一九六七年難民地 位議定書所制定的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審定難民身份程序及準則為根據;並且顧及 越南來港尋求在讓人士的特殊情況。

他說:「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職員亦曾在場觀察部分的甄別面談。」

直至目前為止,政府總共已為三百三十一名導求庇護的人士完成甄別程序,其中 三十名經証實為難民,其餘三百零一名審定為非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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