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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八年長传利益(

法)法案憲報刊登

政府建議為司法人國制定一項新長 的一九八八年長利益(司法人

計劃,詳情載於今日(星期五)報刊合 案中,

政府發言人說,新計劃將有助於招聘和挽留優秀的司法人員,及特別為吸引更

多牛地律師加入司法部,建師的退休年齡及長俸安排如下:

司法人員退休年齡:

最高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將維持在六十五歲;

* 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凄喽的地方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將由六十歲提高

至六 十五歲,但在該日期前冰委者則維持在六十歲;

錄高法院經歷司及副經麾司的退休年齡將提高至六十五歲;

助理經歷司、土地審裁處委員、擔任各專賣審裁處審專員的司法人員及裁判 司的退休年齡是六十歲,

至於長体安排用出照公務員新長偉計劃的下列規定:

*享有長俸的資格將成為一種權利

I

每個可供計算長律的月份賺取的長俸額是年薪的六百七十五分之一;

* 可將最高百分之五十的長析算一筆長俸酬金;及

* 服務年期不少於十年而辭酷的公務員可領取延後發放的長俸,

另外,將會引進兩項特别的安排:

增加五十歲後的可供計算長传年資,每一個月將重加多一個月計算;及

發放低長俸額給因健康理由而須退休的人員,這相等於可供計算長薪酬的 四分之一

發言人說:「有關的建議是鑑於通常司法人員被任命時都是年紀較大的·根據 現時的安排,他們是無法服務一段長時期或獲得一筆可觀的長俸。」

「通常司法人員加入司法部都比其他公務員年長十至十五年,這是因為只有經 驗豐富的律師,才是委進司法部服務的理想人選·」

七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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