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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申請高1

受惠年5

高齡津貼計劃於本年九月一日擴大受惠範圍至六十八及六十九歲的人士,

在過去,這項津貼只發放給七十歲以上的人士,

這次擴大津貼受惠範圍是港督衛奕信爵士在立法局八七至八八年度首次議時 宣布逐步改售社畫保障系統的連串措施之一

六十八及六十九歲的人士,每月可以領取二百八十元的高齡津貼,七十歲或以 上的人士每月可領取三百二十元的高額津貼,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今日(星期六)表示,社團各社保障辦事處由星期一(八 月一日)起接受高齡津貼的臨時申請·

同時,分區社會工作主任亦會到區内的老人宿舍、老人院、老人中心及綜合服 務中心等協助重傳高齡津貼擴大受惠範圍·

他們亦會與這些院舍及中心的負責人聯絡,派發申請信供申請人填寫·若情況 許可亦會安排集體申請。

含資格的老人家诚然亦可選擇個別申請·

發言人說:「申請人需在達到合格年齡前在本港連續居住最少五年,方合資格 申請」

「申請人在申請該津貼時,亦作入息聲明。」

單身人士如每月入忠不超過一千七百元及擁有資產不超過十萬元,便可以申領 該項津貼:已婚夫婦的限額是每月入忠二千八百元及資產十五萬元·

在計算資產時,不包括申請人個人的金銀首飾、自用汽車,自住物業及來自慈 當基金和親戚朋友的抑眙·

申請人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作初部申請時將會獲安排在指定日子携同所需文件 (如香港身份讀或旅行証件 ),再到該辦事處,以便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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