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翟克誠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指出,香港旅遊業議會成員必須 領牌的法例規定,首次將所有旅行代理商歸納於一個認可的同業團體之内,
翟氏在總結辯論一九八八年旅行代理商(修訂)條例草案時說,此舉會協助該 行業提高專米水準及制訂一套行為守則,使成員為旅遊人士提供服務時有所依循,
他指出富局認為香港旅遊業議會所採取的入準並不要瑣,真正的經營者要 符合這些準則,康無困難。此外,關於收取新組織審員,亦有條文規定,
他說:「任何人士若申請為香港旅遊業潑會成員被拒,可向根據香港旅遊業導 曹組織章程成立的上訴委員會要求覆檢,
當局當盡力確保新旅行代理商可加入該行業,使消費者能繼續有更多威行代理 商可供選擇。
翟氏説:「在一千名持牌旅行代理商中,約有一半已是旅遊業議牌的員・」
至現時止,約有三百名原本並非廠游米酒會產贵的旅行代理商已申請加入,預 料其餘的也會在未來幾個月内當現有牌照期滿時加入該議會,個別代理商的反應 内人士廣泛支持。
他說新計劃的一項重要安排,是設立一項非法定的補償計劃,以替代旅行代理 商保障基金,相信這樣能為因旅行代理商違約而蹤受損失的旅遊人士,提供更佳 保障
旅遊業潑保基金組織章程規定,保障基金董事局成員有十一名,其中七名 須由黨外人士擔任,同時在有需要時,可委任候補董事·
他說:「保障基金將向因旅行代理商運約而蒙受損失的人士,提供百分之七十 的特惠賠償。」
「基金不會提供全數賠償,因為我們認為旅遊人士在選擇旅行代理商方面,須
承擔一些商任;這是簽訂任何商業合約一般須承擔的蜚任,」
「我知过消費者委員畫對此表示關注·」
代理商歸於同一認可團體 有助提高旅遊業專業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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