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十六
他認為,現時在本港的外籍人士及許多擁有雙重國籍的香港居民,如果一旦感 到未來的特别行政區會對他們的發展有某種程度上的限制,因而離開香港,另謀 發展,這將會是香港的一大損失,亦對本港的安定繁榮有所影響·
所以他極盼望基本法在界定「香港居民」的定義時,能-
分考應本港的特殊情 況,而作出權宜與適雪的安排,或許因此可以再次吸引那些已經離開的專業人士 回歸本港,把他們的所長,重新貢獻於香港·
有關政治體制的問題,意見稿以附件形式-分别臚列了未來香港特别行政區的 行政長官、立法會議與首屆政府與議會的產生辦法,其中牽涉了許多不同的方案 與提議,引起了不同立場人士之間的激烈争論;廖議員認為這些争输大多只限於 報章或其他傳媒,甚少達致廣泛市民的層面,而每個方案所涉及的選舉原則與方 法均是十分技術性的問題,一般市民實無法易於了解,
因此展望未來,他希望香港的普羅大衆能夠有更多機會,-
分與深入地了解各 選舉方案的長短利弊,再透過冷辭與理性的討論,共同協商最適合未來香港的選 舉制度。
他說:「事實上現時意
排斥,相信將來能為大多數
方面立場的利益,都能被照顧得
所所 到接臚
得
• 8A 31)
到,」
的方案名軍,既不是完整無缺,亦不是互相 的方案,應該是互補長短的折衷方案,使各
最後有關經濟與文教條文的部份,諾亞說許多人已不約而同地指出:過於具 雕的政策性條文,實不宜無進基本法中,以免限制了未來特區政府的霍活性與發 展,而其中許多強調保留原有制度的條文,更不應排餓可以按著原來制度·作進 一步發展的可能。
「總之,基本法如
的約
保東
對本港的未來,產生最好的保證與鼓勵·」
約束上作還少的限制,在發展上留有最大的餘地,便能
1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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