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88-07-14 — Page 20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港人持外籍議照

基本法應予照顧

倪少傑議員今日(星期四)在立法局辯論基本法草案時指出,基本法應該照顧 到安定意欲移民人士的信心,以及鼓勵已經移民的人士返回香港工作,

他認為其中一個可行辦法是,對於持有外籍護照回港居留或者工作而仍未有信 作為「中國籍的人」的華裔人士,他們的外國國籍必須受到確認和尊重·

他建議起草委員慎重考驗在「一國兩制」的大原則下,讓持外籍護照的香港人 士保留所持國籍,自由往返香港的權利應獲得適當的照顧,因為這將有助於香港 的繁榮發展 ·

倪讓員對基本法草案的主要批評,是條文太多,其中不少是不必要的繁複和果 燮-而且,涉及政策的條文比比皆是,流於刻板,他認為有不少這類的條文,是 可以省却或簡化的,

另一方面,他坐得徵求意見稿亦過於重實現主權的問題,以致與「高度自治 」的基本原則產生了矛盾·

他促請中國政府減少一點觸感,多加一點信任,體現港人治港的精神,使「 國兩制」這個獨特的構思得以成功地實現,成為有歷史意奏的世界大事.

在高度自治方面,倪議員認為基本法應該將中英聯合聲明中有關「香港特别行 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 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這個條款-原原本本列入基本法内, 作為總則的一部份

有關經濟這一章,但議員認為徵求意見稿過份著重維持現行政策,而忽略了整 體經濟不斷發展和變化的因素,以及有關政策亦須因時制宜的重要性,

他說:「其密,要維持投資信心和鼓勵創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保持原有的資 本主豢制度,要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羲制度,與其將現行政策寫成法律,不如在基 本法内強調資本主義的大原則,譬如:「中央政府決不干預自由企業精神」、「 中央政府決不干預自由市場的運作」、「中央政府決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區實行計 劃經濟」等等,反而可能會使投資者更安心 ·

他强調有觀經濟的法律必須考慮到容許靈活變通的因素,倘若有太多一成不變 的規限,肯定會望礙經濟的發展,

立 三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