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處促請有關機構 及時填報問卷交出局
政府統計處今日(星期四) 促請各參與調查的機構資人填妥及交回有關一九 八七年各項經濟調查的問卷·
該五項調查是:
(一)工業生產調查;
(二) 批發及零售行業、酒樓及酒店業調查;
(三)建築米及地產米調查;
(四)運輸及有關服務行業調查;及
(五) 貨倉、通訊、金融、保險及商業服務行業調查·
此等調查是一系列旨在收集有關不同經濟行業的經營及特色的統計資料的工作 的一部分,
此等資料是作為評估各經濟行業對香港生產總值的貢獻。
調查結果對政府及私人在制定政策及決策上非常有用,
問卷已於今年四月及五月掛號郵寄給二萬七千間抽樣選出作為調查的機構,根 據法例,這些機構必須於本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間卷填妥及送回統計處,
統計處嬔長籲請接受調查的機構負責人依時填妥及交回問卷,任何填問卷的 人士若没有依時交回問卷-則服違法,
該等問卷是特别設計的 - 接受調查者可自行填妥,必要時-統計處的外勤統計 主任-亦携同僱員身份證,訪問各被選中機構-協助他們填報問卷。
統計處處長指出,提供的資料不一定需要是經審核的收入及支出帳目、該處接 納從初步帳目或估計得來的數字,唯呈報時須由負賣人証明此等數字是正確的,
這樣,接受调查的機構就無須待帳目審核才填報問卷,
統計處處長同時強調,蒐集到的個別機構資料將絕對保密,而統計處袛畬發表 不願示個別機構詳情的集體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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