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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輔助醫業條例 訂出業務守則更安普
憲報今日(星期五)刊登一項條例草案,修訂輔助醫療業條例,使操作更坦安
一九八八年輔助痳 ( 條訂 ) 條例草案授權根據原有條例而設立的五個輔助 醫療業的專業委員會可舉行考試,以便為業内人士注册,
這些考試的目的是考查那些不具認可學歷的申請人士的專業水平,
條例草案挼柑五個輔助醫療業的專業委員會可草擬業務守則,以管理有關專業 人士的活動,該五個輔助療業人士分別為:物理治療師、業治療師、醫療化 驗師、放射師,及視光師·
但是,條例規定專業委員會必須通知醫療輔助藥管理局有關其業務守則及日後 作出的任何修訂,醫療輔助米管理局是根據醫療業條例設立,以統籌及監管五個 補助醫療米委員會的工作,
條例草案亦規定 - 申請臨時註册的人士如其申請仍未批出,可免因未經註册執 米而被起訴 ·
條例草案將臨時註册地位授予那些已在該行業執業多年但仍未取得任何可准完 全註用的正式資格或訓練的人士,
條例草案亦訂定附例,限制專業人士在無監管情況下執業,以保障市民不致向 没有經貽的人士求診·
條例草案亦對在政府、補助機構及教育院校工作的桶助醫療專業人士,加以管
條例草案於一九八八年七月六日提交立法局,
市民如欲對條例草案提出意見,可致函中環昃臣道八號行政立法兩局導員辦事 處或衛生福利司,地址是中環下亞厘道中區政府合署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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