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提私人擬訂條例草案 方便實施銀行滿務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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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國廚酒篇今日(星期二)在立法局旁港席上提出一九八八年美國國際商業 行(再讓香港承搽)條例草案時說,香港帝克盡責任,使金融機構及其客户均能 在明確的情況下進行務上的交易,
他說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七日,美國國際商銀行與大和銀行達成一項有條件 的實協議,由後者收購前者九常香港分行的米承拔,故現需訂立此條私人 訂的條例草案,以協助施此實產協·
來团育讓員解釋說:「根據香港的法律,協議出讓一間銀行的亲務,若未經制 定法例授權進行此事,有關協議便極難實施·舉例來說,轉讓行動須獲得逾三萬 名來往帐户及存款帳戶分别同意,方可進行·條例草案對多個此類問題加以澄清 -使銀行方面及其香港客户明確知道本身的處境,」
同時,他還向各議員保證,有關方面不會因此條例草案的訂立而短付印花税, 美國國際商業銀行及大和銀行均會確保根據此條例草案所繳的印花稅,與未經通 過本草案而須繳者完全相同,
立局通過四項條例草案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通過四項條例草案 ·
通過的條例草案是一九八八年釋夢及通則一條訂)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核 ( 修訂 ) 條例草案、一九八七年精神健康 ( 修訂 ) 條例草案及-九八八年级工會 (修訂)條例草案·
另有八條例草案在立法局提出作首頡及二類,它們是一九八八年破產(修訂 )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行政事 務申訴專員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司法人員叙用委邑會一條訂 )條例草案、一九 八八年銀行業一條訂)(第2號)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 司 ( 臨時條款 )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放債人(修訂)條例草案及一九八八年社 圜(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由議員提出的一九八八年美國國際商業銀行 轉讓香港承接案亦進行首睫 及二酯 ·
上述九項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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