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資助計劃
現已接受申請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日)表示,需要為子女申請學前服務繳費資助以進入日 間幼兒中心或幼稚園的人士-應盡快提交申語書,
現正接受資助的人士,亦須重新申請·
發言人表示,社會福利署或教育署將發出一張符合資格證明書,列明在整個學 年度的有效資助金額,申請人須把證明書呈交有關的日間幼兒中心或幼稚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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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强调 - 符合資格證明書發出後,在該半年已批准的金額將不會因受助人 家庭純收入的增減而調整,這項措施旨在簡化本資助計劃的處理程序,
學前服務總費資助計劃的目的,是協助低人忠家庭把子女送入日間幼兒中心或 幼稚園·
進入日間幼兒中心的兒童,年齡須在兩歲或以上及六歲以下,方符合申請資助 的資格,人讀幼稚團的兒童必須年滿三歲
所有申請資助的表格,必須由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議人填寫,並必須親身前往 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接受篩軍的調查·
有關計劃的簡介,可向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家庭服務中心、各幼兒中心、政 務處及下列教育署總辦事處及地域辦事處索取:
香港銅鑼灣利園大厦四楼三二六室-教育署總辦事處;
九彌敦道四〇五號政府合署七樓六一二室-教育署九龍地域辦事處;及
九龍馬頭圍道一百六十五號土瓜灣市政大厦十樓,教育署新界地域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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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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