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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牌給証券經紀以取代注册方式,使他們全部須証明自己是稱職及適堂的
護須 券 通 經 過 紀
人選'並須通過品格、工作能力及經濟方面的測試,就後一項來說- 我 們並不建滩大幅提高資本額·詳情見第十籬,
(三)在第十二章,我們討論上市公司的責任問題,特别是有關會計及公開資料 方面的問題,
(四)最後,我們在第十三章擒及其他一些事項,這些事項雖然極為重要,但獨 於我們的時間有限,所以未能找出解決辦法,我們在第十三章内提出一些 建識,以便有關方面作進一步探討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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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委員會要解散,我們認為有需要提出我們所有的備點 · 畢竟 - 我們要一 次過完成所有工作- 因此- 報告書的篇幅頗長,我亦希望我們已對每個間徹底 探討正反雙方的意見。推行我們的方案,則是當局及證券業機構的責任,我肯定 他們必會盡力而為,
結束我的聲明前,讓我用一句話向幫助我順利完成工作的委員會成員,工作人 員和香港證券業人士再次致謝·這句話就是,只要合作愉快,苦差也是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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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察機構方面-我們建讓「設立不罄政府架構的軍一個獨立法定機構,取代 現時的兩個監交委員西和監理專員辦事處,這個機構的主管和職員應是全蹤監察 人員,經費主要來自市場,我們建讌-該機構應有四名全職人員和三名兼联人員 -齑是確保市場健全運作,保障投資者,特别應確保兩間交易所能適當地規管 自己的市場,但應保留廣泛權力,在交易所不能履行蹤微時加以干預」,有關這 建議的爭論,詳載於第九章·將監察委員會脱離政府架構有兩個主要原因,第一 是令它可以支付較優厚的薪酬,吸引在証券市場方面有專業知識的市場從業員, 第二是保障政府的權力,正如我們在第三,三三段所說:「只有在監察機構失 時,才需政府干預,日常發生的市場緊急事件,政府絕不插手,以免政府權力不 必要地被削弱,」
在報告畫的其餘部分,我們痛及其他一些主要事項,特别是:
( - )新股票的上市安排 ( 第五及第十一章 )。我們建頭 - 核准上市文件的責任 應全部移交聯合交易所經改革的上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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