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貨車意外日增 政府制備應付措施
運輪司梁文建今日( 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席上說,政府對於涉及輕型貨車的 交通意外日增的趨勢十分關注,並已制備應付措施,
梁氏回答范徐麗泰港員所提間臨時說,政府把駕駛經驗不足三年的輕型貨車司 機列為推行措施的對象,
交通意外統計數字示,這類司機涉及交通意外的比率較經驗較豐富的司機高 出三倍 •
梁氏說:「有鑑於此,查局擬停止自動批准新領私家車駕駛執照的人士駕駛輕 型貨車·」
「有關司機須領有駕駛執照達三年後,當局才會批准他們駕駛輕型貨中,」
梁氏又説,政府亦會對輕型貨車執行用 的檢驗規定 •
「首先,所有一點九公噸以下且有六年車齡的輕型貨車一佔全港輕型貨車百分
之八十以上 ),將會納入私家車檢驗計劃内,每年接受檢驗。」
「第二個步驟則是,待新設的九薩灣車輛檢驗中心於一九九一年全面投入服務 時,所有貨車每年均須接受檢驗·
梁氏說,根據道跑交通條例的規定,不顧後果您莽駕駛的現行懲罰已纘相當嚴 俄·因此当局目前無意修訂該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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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倘違反該條例,一經公訴定罪,可判罰款二萬元及監禁三年,以及一 經簡易程序審訊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不顧後果魯莽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有關懲罰,則提高至一經公訴定罪,可判罰 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五年,以及一經簡易程序審訊定罪,可判罰款一萬二千五百 元及監禁兩年,
除了這些懲罰外,違例者在第二次或其後被定罪時,將被取消駕駛資格,又 首次違例事項服嚴重案件,則遷例者可被取消駕駛資格。此外,根據遂係課記 分制度的规定,任何人士倘不顧後果聖莽駕駛罪名成立,將被扣最高分數十分
梁氏補-
說,上月政府與交通諮詢委員情商討以上各項措施 - 該委員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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