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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租屋基本津貼率
財委會批准在下月提高
財務委員曹已批准將公務員的各級自行租屋津貼的基本津貼率由一九八八年四 月一日起增加百分之十一至十四
政府發言人解釋,政府的政策是每年檢討基本津貼率,以確保津貼與市值租金 大致相符。
發言人說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髻以上次檢討津貼率採用的方法及所挑選的地 區·對一九八七年第三季的租金指數進行調查,並建議現行基本津貼率增加百 分之十一至百分之十四·
修訂津貼率如應用於所有現 如應用於所有現行私人樓宇租約,估計每年所引致的额外財政承摊 約為二千三百五十萬元,
發言人說:「但這種情況不會出現,因為現行租用的私人樓宇均受租約及業主 與租客法例管制。因此,在所有現行私人樓宇租約期滿後,才會感受到增加津貼 率的全面影響·在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額外財政承擔估計為九百萬元。」
自行租屋津貼是發給海外招聘公務員,以及有資格獲配高級公務員宿舍的本地 公務員(即薪級在總薪級表第四十八點或相等於第四十八點及以上的人員),以 便他們在高級公務員宿舍供不應求時,能夠自行租住私人樓宇·支取總薪級表第 三十八至四十七點薪金而無資格獲配高級公務員宿舍的本地人員,亦獲發給這 津貼
以下附表載列現行及經修訂的自行租屋津貼的基本津貼率: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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