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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一聆

般訊碧

論投注意:下列稿件已於昨晚經由新聞發布機發出

法庭下乡政府类付僅寧案訴訟費

קורו

法庭今日(星期三)下令政府繳付約三千六百萬元的訴訟費予碧格和盧志煩, 他們在佳寧案的審訊中,被柏嘉按察司裁定無罪釋放。

兩人的代表律師最初索償的訴訟費繞達五千一百萬元,但官方對索償的數額提 出反對·

副假

經若

柏嘉按察司去年九月宣判二人無罪釋放時頒令,假若控辯雙方不能就訴訟費達 成協議,則需由最高法院一名盤記官作出評定,而副經歷司伯理雅自三月七日起 聆時雙方爭論。

訴訟費評定今日結束,伯理雅頌令將向官方索取的訴訟費滅少約一千五百萬元

碧、憲二人的律師曾要求官方就他們準備索償帳軍或在評定訟訴營過程中出席 聆訊,作出賠償,但由於被駁回的訴訟费用獾大,因此被伯理雅拒絕,此乃根據 一般的慣例,即索償的訴訟費,經評定後被減少六分一或以上,則代表律師不能 索取評定過程的夠用·

碧格及盧志煊被控透過發表有誤導性的佳寧投資有限公司 ( LARRION INVESTMENT LTD)|九八一年年結-串謀訛騙該公司的股殯持有 人

律政署顧問郭兆銘及高級檢察官韓禮賢代表官方出席評定聆訊

按察司柏嘉辭職

按察司柏嘉現已辭駹,並獲港督接納,於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預料按察司柏嘉在離瞱生效日期前將開始放假,而在放假前只執行非司法 性財務 •

附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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