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改組
獲更大自由辦事
房屋委員會的改組將使它在處理日常事務方面,有更大的自由,但政府仍書對 該委員會的事務向公衆負責·
地政工務司班禮士今 ( 星期三)日在立法局會議席上二讀一九八八年房屋一條 訂)條例草案時,作以上表示,
他說,該條草案所建議的改組方案和修訂,既給予房屋委員甜更多自由,亦不 曹減少政府對公棄的責任。
該委員會現時與立法局及行政立法兩局議員房屋小組的關係維持不變,
班氏說:「房屋仍想是政府的主要社會戴任,依然是按市民的需要而提供及按 照他們的負擔能力收取租金·
雖然房屋委甬會日後的官守委員數目會較少,且不足以構成法定人數或多數 委員會其他成員組合 - 繼續反映多方面利益的照顧和專業知識的吸收,包括屋邨 住客、專業人士、區議員及立法局議員·
他維稱,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是經過一連串工作程序最後訂出的·該程序由 一九八七年四月政府公佈本港的長遠房屋策略,及立法局在去年七月加以辯論開 始·房屋委員會的改組是房屋策略的一個組成部份,亦是制訂上述條例草案的原 因
挂及對公布房屋委員會候任主席人選時間安排的批評意見時 - 班禮士說:「我 們同意制订法律後才公布人選這樣的次序會較好,我只想说,我們急於按照原定 時間,在四月一日實行新的安排,特別是希望使候任主席(這項任命是根據現有 的權力作出的 ) 有機會作好準備接受新膏,政府絕無不算重本局的意思,但我 們接納這項提出的意見。」
立卅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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