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銀行 (合併)條例草案將受歡迎 確保在明確情況下進行業務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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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議員建國東今(星期二)日動二一九八八年德國銀行(合併)條例 疏案時說,該條例草案畬受歡迎,因為它願示出本港克盡黃任,使金融機構及其 实户均能在明確的情況下進行業務上的交易·
李氏形容該項私人擬訂的條例草案屬於技術性,並不會引起争證·條例草案今 日進行了二話,
他說,當局必須制定這項條例草案,因為德國銀行將於本年四月五日根據德國 法倒,與其全資附的德意志(亞洲)銀行合併·
「自此,德意志一亞洲)銀行便不復存在,同時,根據德國法例- 它的一切 霧以及資產和負債,均會撥歸德國銀行名下。」
李氏指出,這項根據德國法例進行的合併,在香港法例下所產生的效果並不明 確·而本條例草案旨在澄清所有因合併引起的問題,以確定德意志(亞洲)銀行 及其本港客户的地位·
他說:「德意志(亞洲)銀行在本港經營相當龐大的銀行賺森,為本港利益著 想- 當局應使在本港經營的國際銀行有明確的地位和業務受到保障,」
主議員表示,本條例草案並非没有先例可援,英國勞合銀行和英國勞合國際銀 行是根據英國法例及一九八五年的勞合銀行(合併)條例在香港合併。事實上, 本條例草案是以此為根據·
他並保證 - 合併銀行不會藉着該條例草案而短付或逃避繳付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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