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區證會運作 憲報刊修訂法案
進月
憲報今日(星期五)公布一九八八年區(修訂)條例草案的内容,該草案 旨在改善各區甜惨的運作,
根據修訂條例草案,區導員凡未獲得區會事先批准而連續六個月不出席區議 會議時,其席位將被宣布為一空缺,但因長期患病而缺席者則除外,
政府發言人指出,現行的區議會條例没有訂明區證過若不出席區議會會議六個 月或以上,需在何時取得區議會的批准,因此議員可在長期缺席後才申請追溯批 准
他說,這面缺席情況對區議會的運作會有不良影響·
「有見及此,條訂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在開始這類長期缺席前·必須懂得區 譱門的批准,」
至於長期患病者,議員可在康復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内要求追溯批准
為方便執行措施,條例草案又加訂「區議會會議」一詞的定
根据條例草案-「區議會會議」軍指區議本身的會議,而並不包括其轄下各 委員會的會譜,
除了上述兩項主要修訂外,法案又修訂了區議會條例,使政務專員可以主持任 何選舉區議會新主席的曹琳·
依照現行條例-政務專員只可以主持新一届區潮湿的第一次會議,以選出主席
·但條例並不適用於在區議會任期内出現主席空缺,而需要補選新的或臨時主席 的情況,
當局曾就法案的兩項主要修訂,在一九八七年初地方行政檢討時諮詢十九區區 謝員的意見,
是項條例草案將於一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局
完
十六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