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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刊登修訂選舉規定條例草案

時表

政府憲報今日(星期五)發表一項條例草案,旨在撤銷對民選及委任市政局議 員參加市政局轄區區港會選舉時所受限制·

根據一九八八年選學規定(修訂)條例草案,一名人士可以任候選人及被選為 市政局選區及市政局轄區區滿會的諧音·

條例草案修訂現時法例,使市政局港員當選區導員後,再忸需辭去市政局 席 ,反過來說亦然

是項修訂,將使有意於一九八九年三月後留任區港會的市政局議員可透過參加 一九八八年的區議會選舉,尋求被選入區港會。

政府已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宣布,現時市政局議員成為市政局轄區區 曾當然酒品的做法,將於一九八九年三月當現爲市政局任期介滿時停止,

發言人說:「當局於公布白皮懷前及在區議會選舉提名開始前宣布此項措施, 目的是使有可能受該等改變影響而亦可能成為候選人的人士能夠有時間考慮是否 參選,以及策劃競選活動,任何關於市政局及市區區議會的共同成景制度的進一 步改變,將於有關一九八七年代網政制發展檢討的白皮書内公布·」

這項條例草案又列明對區讓體條例作出的相應修訂,該草案規定,一名市政局 滋芦獲選進入區港後須放棄其當然區議員席位,但可以保留其民選區議員席位

條例草案又規定,一名委任市政局議員經選舉進入區議會後,他的當然區議員 席位,不得再由他人填補。

一九八八年選舉規定(修訂)條例草案預算於本年一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局首

市民如欲對該條例草案發表意見,可致函昃臣道八號行政立法兩局議員辦事處 -或中區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融布政司辦公室·

上完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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