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注意:下稱已於昨晚經由新聞發布機發出
財務委員會議通過
增兩局及區議津貼
財務委丹大今日(星期三)批准一項新措施,以支付津貼予行政立法局融員 〔官守灘丹除外)及區昌
財務委員帝又同意將行政立法兩局每月的高津貼限額由二萬元增至二 一千三百元,區議員則由六千元增至六干四百元,兩者均追溯目一九八七年十月 一日起生效 ·
政府的一個工作小組去年進行一項檢計,評估政府在三層架構内所支付的款項 - 时湖委員會基於工作小組提出的建融,經已批准上外新措施以支付行政立法兩 局港員及區議員的津貼;
מני
( )現時立法局議員所領取的津貼分為藥品津貼與一般開支津貼兩種í分别 為九十元及一萬一千元),這個區應予取消,以政府將按照所報開支及/或 收入捐失向立法局議員支付軍項津貼(二萬元);
(二)行政局議員(官守議員除外)應可領取相等於立法局議員所領取的津貼 額:
(三)現時立法局議骨與區骨所領取的津貼額分別為二萬元及六千元)以 及兩者之間的相對比例,應保持為一個計算基準·
(四)正如立法局首席議員一樣,行政局首席議員除可領取議員津貼外,亦應 可支甲一項特别津貼,數額與議會津貼相同
「此乃由於建造工程上的延誤及試航期比預期為長所致,因試航時頤示有需要 進行修改・若干附設系統亦需較預期為長的時間才送達,而有些更在現時才進行
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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