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訂城市規劃條例 以便整體重新發展
地政工務司班禮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中,建議條訂城市設計條例, 以明確規定城市設計委屑會在管制綜合發展區内各項發展、土地用途及建設工程 方面的權力。
他在劉謙二話一九八八年城市設計(修訂條例草案時去示,該條例草案並且 確認所有以前綜合發展區的劃分,都具有法律效力,
他說:「這項措施之所以需要,是因為最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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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重建區】
的劃分是否且有效力。」
「其他用途一綜合重建區)的劃分,是鼓勵對通常已殘破石的地區,作接 有系統的發區或重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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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氏並稱,由於這些地區 山於這些地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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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其他用途(綜合區一侧分制度至今,有四十三個綜合 制度劃分,其中六區發展成售、十區正在融民中及二十七區有待發
有關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設立科學邨/科技中心建
短期内將獲詳細考慮研究
工商引楣咨邃今(星期三)日在立法局表示,工米發展委屑常轄下的工業科學 及技術支懷小組委員會預料可在明年中提交有關在香港設立科學邨/科技中心的
楊氏在菩潘宗光議員所提問題時說:「工業發展委員剛在上月表示,設立 科學邨/科协中心的
·中心的概念值得手
味。」
「為此,小甜委員將在短期内進行研究,範圍包括:設立科學邨/科技中心對 本港的益剛,其工作目標、適合本港情況的模式以及所需的後勤、行政及財政安 排等」
—完— 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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