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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獨立若有盈餘

撥入立局監管之基金 規定只用作發展公屋

立法局議員陳英麟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施政報告辯論發電時,特别從市民 的角度去省政府的施政措施,是否能配合民生糯要的間距

他提及的,包括房屋、監管兩間鐵路公司、退休保障制度、環境保叢、政府批 地發展和居民利益等圈,他說這些懋題大多曾在區融會討論過,正示市民對 這些問題的關注

首先談到房屋委員帝獨立一事,陳議員認為民主潮流,大勢所趨,故政府在市 民的政治意識趨於成熱時,將決策權力逐步開放,這是值得支持的,

由於房委性獨立後會有新的財政安排,自負盈虧·

陳議員同意用娄不必嫱過多盈餘,倘若所累穩的盈餘已超過發展拒術,所 餘部份可交回中央政府,但政府對所繼回的款項,必須要證明將來的用途,是否 書用來做 旅居民的其他發展·否則,很難令公屋居民信服,政府不是在他們

他特别指出,公屋居民不是全希望租金越平越好的,只要租金含理,他們都可 以接受,因居民亦同意,他們是有病自公屋日後發展的委任,

因此陳港區認為較理想的做法,是將房委會所有盈餘撥入一獨立的基金内,由 立法局負诣監管,規定只能用作發展公屋和提高居民的其他福利,這樣不軍可解 心理盈餘的撒,而公屋居民亦只須繳付合理而公平的租金,

此外,亦可利用盈餘,擴展長遠房屋策略的範圍,惠及一些中等入應家庭,可 說是一舉兩得·

在交通運偏方面,陳讓務實間因何兩間網路公司竟能在法例容許之下,事局 有權決定中踏和調控的幅度,而無需政府的批准·因此,令政府也無從諮詢市民 ,也不向任何諮詢機構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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