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儲棁袜利患率減低
根據本月廿八日出版之政府憲報的一項法例告示,財政司經已授權槭低儲税券 之利患率,由十月三十日(星期五)起,由目前之年惠四點三二厘(免税) 減至 三點二四厘〔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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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税券利息率按月計算,若以新利率計,即每一百元每月可獲利二角七仙 所獲利息係按照婚税購入之日起至用以繳稅之日止,以月計算
儲稅䲁供總稅用時,始能付利息,如將儲税券照面值兌現,則不獲利息,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日或堂日以後發出之儲税券,按照新利率計算利息,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日以前購入之税券,則繼結按照以下之患率計算; 在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七日或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五年七月廿三日以前所發出之 儲稅券,按平忠三點三六計;
在一九八五年七月廿三日或以後及在一九八五年九月四日以前發出之結 税券,按年息二點七六厘計;
在一九八五年九月四日或實日以及在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以前所發出之齒 税券,按年息三點六厘計;
在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四日以前所發出之儲 勝-按年息四點三二計;
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四日或半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九日以前所發出之 说券-按年息四點零八厘計;
在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九日或堂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以前所發出之 储稅券,按年息三點三六計;
在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或当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三月四日以前所發出之 儲税券-按年息二點五二計;
在一九八七年三月四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四月九日以前所發出之儲 税券,按年息三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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