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T
地盤須聘安全主任 本年十二月將賓施
硬性規定在建造業僱用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的規例,將於本年十二月一 日實施,
有關規例已刊登於今日(星期五)出版之憲報内·
根據一九八六年工廠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菌判承建商 或專業承建商,如若僱用二百名或以上的人員在一個或多個建築地盤工作,即須 聘請一名全職的注册安全主任,
而每個僱用二十名或以上人员的地盤,則必須聘請一名安全督導·
若僱主未有僱用安全主任,則可被罰款二萬元·
勞工處在過去十個月内,已收到超過二百九十份有關安全主任註冊之申請·
其中一百九十二份獲批准刑,而十二份因不符合資格被拒,其餘則仍在審核 # ·
發言人籲請凡欲向勞工處註冊為安全主任的人士,可前往勞工處工廠督察科各 分區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或致電五的八五二四零六四查詢·
某些流動無縫電話
無須申領遽出口證
寅務署發言人表示,今日(星期五)刊於憲報上的一九八七年進出口(戰略物 品 ) 垓例 ( 修訂附表 ) 令,將由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九日起生效·
該法令的效用,是使輸進及輸出具備若干特性的流動無線電話之人士,無須按 香港法例第六十章進出口 (戰略物品)規例,向貿易署申領進出口證,
貿易署現正發信予有關行業人士,解釋該法令之有關詳情。市民如有疑問,可 向九龍廣東道海洋中心十三字樓貿易署進出口簽證(非紡織品) 組查詢(電話 三—七二貳二四三七、三~七二貳二五二〇或三—七二貳二五二)
-R-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