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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小巴車主務請注意新規例
運輸署今(星期日 日提醒學校私家小巴之車主:由今年十一月一日起,他們 的車輛必須在車身四周業上一條連續不斷的黄色樻間,並在車尾展示「兒童」警 告標語誌·
政府黨報於七月二十四日刊登了一九八七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蔕}{修 訂)規例,宣布該項新規定,
運喻署發言人表示:「新規定有助於其他道路使用者,尤其是駕車人士-更容 易辨認出學校小巴,從而加倍小心,因為在這些車輛附近極可能有年幼的兒童出 現」 J
現時,法例已規定學校私家小巴在車身兩旁業上「學校小巴」中英文字樣,而 字體的高度不得少於一百五十毫米,底色須為黄色 ·
然而,在車頭及車,現時卻無任何學校私家小巴的標記或標誌,以資識別· 發言人說:「修訂規例補救這方面之不定,規定黄色底色必須延長,成為一條 連結的橫間,環繞整個車身,而纖間的兩度應不少於二百毫米。」
他指出:關於在車尾展示之「兒童」警告性標誌,其設計、顔色及大小,已能 於該規例新增之第十三附表。
發言人強調說:「這個警告性標誌必須恰好展示於車尾之黄色椎間上,而不應 貼在車尾擋風玻璃上,以免司機從倒後說觀察交通情况時,視線受到阻礙,」
如欲查詢有關新規定,可至電五十二零零九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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