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報今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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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商標規則
今日 (星期五 )在憲報刊登的一九八七年商標(修訂 ) 規則,目的是要配合現 時國際的做法,
政府發言人表示;商標條例 ( 第四十三章 ) 商標規則的多項條款已經過時, 「由於這個原因,對民間執業者造成困難 - 並使商標註册署的運作不能維持適
新規則中較頭藥的修訂如下:
* 代辦商標率直的代理人,不必每次都要取得正式授權·
把兩種表格合併,使代理人祇須填寫表格,從而簡化申請商標的程序i
將辦理若干程序的期限延長;
就注册主任根據商標條例而判定費用之「徵稅」一評定應付的费用)一事,徵 收费用;
修訂貨物分類法,以配合現今國際的做法 ·
新的規則將於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十六
新聞處稱編號: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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