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顧委會今通過
患病年老辭職僱員
均可領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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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今日(星期一)下午舉行港時,通過數項改善僱傭條例中有 關長期服務金之建議,
勞方及資方代表在會議上發表了多項有益的建議- 交換意見後他們原則上同意 因患病及年老而辭職的僱員均可領取長期服務金,但在細節方面則有待勞工處作 進一步研究 ·
對於符合資格的僱員在受僱期内去世,委員會同意他的遺用可享有該僱員應得 的長期服務金!
: 另外,委員會亦通過為符合長期服務金的目的,如僱員在退休後再度受僱,其 健健應視作與退休前的僱傭無關,
此外,委員會亦同意在長期服務金法例中增加一項類似遣散费規定的條文;非 體力勞動工人如在解僱前一年内月薪少於一萬一千五百元者亦可享有長期服務金
至於有關規定四十五歲以下僱員服務年資及所應得長期服務金額的百分率問題, 各委的則表示了不同之意見,委員會決定由勞工處對此問題作進一步考慮·包括 與人力統籌科商討,或再度向勞資顧問委員審委員諮詢·
委丹亦贊成修訂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授權予勞工處長,如僱員因債款未超過 五千元而未能申请强制僱主破產時,可根據規定從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支付垫支款 頂給該名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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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亦檢討了現行僱員賠償條例及肺塵埃沉著病(賠償) 條例,並同意由明 年一月一日起增加各項賠償巖高及最低之金額,以配合去年一月修訂賠償額以來 的工資增長,今天的會議由勞工處處長陳達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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