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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 能夠處T

梁氏指出:輕便鐵路系統的主要法律架構,已於去年七月,以修訂九廣鐵路公司 條例的方式予以制定;而根據該已獲通過的法例,輕便維路系統的興建工程進展非常 順利·

梁氏預計在大概超過一年之後 在便鐵路系統將可以在新界西北部通車.

運輸司同時又動港二另一項條例草案,用以訂出一個管制架構,管制輕便鐵路 系統的操作,

一九八七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規定道路交通條例同時適用於輕便維路 系統所使用的輕便鐵路車輛;並確保輕便鐵路的運作,與道路上其他活動配合 ·

梁氏解釋說:[為此,草案對~車輛、t司機~~道路~名詞的定灘,加以 修訂,又加入輕便鐵路所使用車輛的定義

雖然輕便鐵路車輛大部份在輕便維路專用範圍内行駛,但在某些地段曹跨過路口, 混在其他交通工具中行走,故有修訂條例的需要·

既然輕便維路的意外可能涉及進入輕便鐵路專用範圍内的其他車輛,因此輕便 一路車輛的司機,亦須遵守道路交通條例的某些條款,即有任在發生交通意外時 停中,保存嚴重交通意外的證據,以及在交通意外或違例事情發生時,向警務人員 提供資料

上述規定,已由草案第三條訂明·該條款亦擴大道路交通條例在制定規 例方面之權力,以便制定適用於輕便駹路的規例·

鐵路車輛可能在不同速度限制的路口行駛,因此草案第五條授權運輸 署署長豁免輕便缾路車輛遵守某些道路所實施的一般速度限制,對輕便鐵路中輛 施以不同的速度限制,並為此而立交通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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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於輕便鉗路或其附近發生緊急事件時,向輕便路車輛司機發出指示,以挽 救或保護處於危急情况下的生命或財物,或清除輕便鐵路上任何障礙,

小路上發生的緊急事件,草案第六條 授檬軍裝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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