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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或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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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防不良份子欺騙

署理教育統籍司柏年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融上説,教育署連同香港輔導 教師協會及勞工處,均提供就業和升學的全面指導·

他在答覆潘志輝導員時表示,這些指導包括警告青年提防受不良份子所欺騙。

他說:「每年大約這個時間,當局都透過電台和電視節目,新聞公布,發給學校校 長的通告,及發給中三·中五和中六畢業生的小册子,特别向離校學生進行廣泛E

柏氏又說:【除此以外,學校的就業輔導教師,教育署所設的五個就業諮詢服務中 心和勞工處轄下的十五個本港就業輔導組辦事處的職員,亦提供指導:

他續稱,法例規定職業介紹所須申領牌照,所收取的費用及佣金,亦受到職業介 紹所規例的管制,令市民獲得法律上的保障,免受不良米介紹所欺骗,

柏氏說,任何畦校人士如對擬前去升諸的本地或海外教育院校的情况有懷疑,或 對於受聘職位的其實性感到可疑,他可向適當的政府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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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倘若僱主仍不繳付裁定款項,符合法律助資格的僱員,可以獲得法律 助等協助,透過地方法院命令僱主繳付裁定款項

第三,如果僱主因無能力償還債務而不能繳付裁定款項,僱員可向【破產欠薪保 障基金]申請繳付欠薪·柏氏預算在本局的下次會議,提出一條條例草案擴大慈善 金的範圍,把以薪金付替僱通知的情形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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