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七年度量衡條例草案 憲報今日刊登中英文本
本港首次以中英文編寫的條例草案,將用作
訂
訂度量衡條例之用,
現行的度量衡條例於一八八五年訓定,最後一次修訂為於一九三七年,因此並不 切合現時的需要。
助理工商司柏嘉襻表示,今~星期五~ 日在政府報刊登的一九八七年度衛 例草案備有中英文本,目的為推行駛語立法計劃;計劃中,若干條例草案將以中英 文編寫,作為「樣本試]
雖然該條例草案是以中英文編寫,常局祗會對英文本作出辯論及將之制定成法 例,中文本為方便有關人士參閱及對這些法例在以後應如何呈述發表意見·
現行的條例有兩個主要缺點,其一是政府決意推行的十進制並不在條例範圍之 内,而其執行條款又不恰當和没有效 ·另外目前之條例並未能予房和警方能力 去貯存詳細參考標準
柏嘉禮稱:[本條例草案將加強本港在國際宙場上體系的竪變,使香港可以被視 為一個採用國際上接受的標準及能夠符合海外市場標準的地區。
他說:在本港方面,採用適當及現代化的度量衡剛度,可保障消費者及商人的利 益·條例草案規定,英制及中國剛度量衡軍位仍可沿用,但需以適宮的十進制軍位 可以參考 ·
新條例草案將會;
訂明 尼使用的計算軍位以及規定商上使用的法定點團軍位和方法 ·
*考的標
訂明不法使用量度器具,以作商来用途;擁有製造,供應和使用不合規格,不足秤 或損壞的量度器具,均屬違法,
賦予當局楣力,就涉及度量衡的貿易往來訂定規例,
賦予若干行政架構執法穬·
海關總監在工来宇署長和政府化廠師的協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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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執行條例草案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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